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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建一公司施工现场CIS导入前言
为了贯彻《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的总体要求,提高火电机组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质量与工艺、调整试验、技术指标、工程档案、综合管理”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保部优、创国优、获鲁班奖的质量管理目标,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争创国内电厂建设一流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全面导入现场CIS管理。
没有深厚的企业文化,没有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和企业哲学信仰,再高明的经营战略也无法成功。“ CIS”战略作为企业文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将企业理念、活动识别、视觉识别三要素的作用进行整合、达到高度的一致。企业通过这个整合系统使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个性得到展示,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面向新世纪,公司确立了“5431”发展战略。即:显著提升公司“五种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合同履行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队伍凝聚能力;合理构建“四支人才队伍”,经营决策人才队伍、技术管理人才队伍、市场营销人才队伍、施工作业人才队伍;加快实现“三个突破”,所有制结构突破、经营多元化突破、分配多样化突破;努力把公司创建成为以电力工程建设为主导,以多元经营为补充,以资本经营为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国际一流工程公司。让我们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不断开创电力建设的新成就。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形象的基础设计系统是由标志、中英文全称标准字、中英文简称标准字、中英文印刷字体、标准色、辅助色、标准组合规范组成。有关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对外信息传播和形象识别,均应以此基本设计要素为核心,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所属单位的视觉传达设计和宣传应务必遵循本手册所规范的使用方法,建立完整统一的企业形象,向公众传达统一的诉求内容。
标徽以拼音字母“e”和阿拉伯数字“1”巧妙组合成“d”以凝缩企业名称 “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之关键字“鄂”(湖北)、“电”、“一”为直观含义。同时又是本公司英文缩写“HEPEC”的浓缩。
标徽图形是以发电机大轴和高速运转的定子的结构为变形,形象的指明了企业的产业特征。
标徽以阿拉伯数字“1”—— 企业为中心轴,职工为之环绕,隐喻职工与企业构成利益共同体和企业同心向上、团结进取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标徽充满韵律感,蓝色的椭圆形似畅游环宇,极富现代意识和运动感,拔地而起的金色擎天柱,具有顶天立地、傲然耸立、力克群雄之气概,二者相互呼应,表现企业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目标;运行的环球轨迹,展现企业“立足湖北、服务华中、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
标志选定了蓝色和金黄色作为企业的标准色。蓝色代表沉稳安全,广阔无垠,象征企业稳步平安发展,走向海外。黄色意喻收获和财富,以及金灿光明的未来。两色彩互为映衬,丰富了本标志的表现力和视觉美感。
标徽图形

一、基础设计系统
湖北电建一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的基础系统包括企业标志、企业标准色、辅助图形及施工现场常用标准组合规范等,是湖北电建一公司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视觉识别系统中的核心部分。
各项基本要素,无论在任何时间、场合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规定的各项规范执行。
1、标志、标志释义及标志最小使用规范:
企业标志是企业形象的核心要素,在任何情况下,要求规范使用和统一解释。为保证标志的清楚识别,要求严格执行标志最小使用规范。
2、标志制作规范:
为保证标志在使用时的准确性,在任何情况下要求严格按照制作规范执行。
3、标志不可侵犯范围:
为保证标志的正确识别不被干扰,任何文字或图形不得进入标志不可侵犯范围。
4、标志负形、标志烫金使用规范及标准色、辅助色:
公司标志仅限于不便使用彩色的情况下使用黑白颜色。辅助颜色在公关庆典活动中使用。
1、制图法

2、标志的黑白表示,直接可用于照相制版和复印成黑白稿使用,以保证标志的准确性,避免变形。

3、企业标志色彩运用,基本上以标准色或黑白印刷时的黑色为准,并可根据需要选择“电一黄”“电一蓝”为底色反白或黑底反白。


4、标准色在企业识别系统中,可充分运用在各种视觉传达设计的媒体上,透过色彩具体的知觉刺激与心理反应,以突显企业的经营理念与服务特 征。
为加强企业色彩之延伸应用,以特别规定下列色彩作为企业辅助色,为各种不同施工材质或限于实际制作需求作参考之用。

5、湖北电建一公司的中文标准字是为企业特别设计的,除指定字体外,不可使用其他字体替代或变更修改。
中文标准字方格图,对中文标准字的生成元素、组合方式、结构比例作了简洁的规定,在大面积无法按标准制图法作出图形的情况下使用,适用于户外招牌、看板、户外广告等大型媒体的制作。


6、湖北电建一公司的英文标准字是为企业特别设计的,除指定字体外,不可使用其他字体替代或变更修改。
英文标准字方格图,对英文标准字的生成元素、组合方式、结构比例作了简洁的规定,在大面积无法按标准制图法作出图形的情况下使用,适用于户外招牌、看板、户外广告等大型媒体的制作。


7、为了统一标志、标准字、及其他文字的组合形成,以避免不当的组合运用,有关标志、标准字等各项要素的组合,对于位置、距离、大小等均详加规范,以建立各种设计要素的统一性及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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